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开展“限塑”专项行动宣传
发布日期:2018-05-18信息来源:
2018年是国务院“限塑令”颁布十周年。株洲工商局经开分局将5月份作为专项行动宣传活动月,一是要求各商场、超市、药店、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不向非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或批发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建立销售使用塑料袋管理制度,承担督促检查场内商户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的监管责任, 二是利用商场、超市、区政府电子宣传栏向广大消费者发出“限塑”倡议书,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倡导消费者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主动拾捡塑料垃圾,不乱丢弃塑料垃圾,共同维护城市环境,进商场、超市、药店、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购物应拒绝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尽量自备布袋或使用其它环保型购物袋。同时,告知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商场、超市、药店、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有违反《通知》的行为,可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