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4年度县(市)工商局 和城区分局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1信息来源:株洲政府门户网站
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现将《2014年度县(市)工商局和城区分局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16日
2014年度县(市)工商局、城区分局绩效考核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提高工作效能和履职水平,促进全市系统真抓实干,忠诚履职,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服务株洲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依据省局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评坚持日常考核与实地考评相结合、明查与
暗访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考评内容和方式
第三条 绩效考评主要考核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分局履职情况,与工商职能有关的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开展消费维权、强化内部管理的工作成效,以及人民群众对工商工作的满意程度。
第四条 绩效考评采用千分制评分,分别将日常考评、实地
考评、暗访督查得分按不同权重折算总分。
第五条 日常考评。市局科室(单位)根据职能对县级局日常工作进行考评,每个科室(单位)对日常考评评分须拉开档次,评出三个以上等次,考评得分按部门分值权重计入日常考评得分。
第六条 实地考评。市局年终组织考评小组,对市场监管、
服务发展、消费维权、依法行政、内部管理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
实地考评。
第七条 暗访督查。市局不定期对县级局及下属单位工作作
风、遵守和执行纪律情况、市局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
成效进行暗访和检查。
第三章 加分与减分
第八条 下列情形,予以加分:
1. 县级局受到市级以上(含领导小组)表彰或在县(市)区党委政府(含领导小组)组织的年度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优化环境测评)中受到表彰,每项加2分。
2. 县级局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县(市)区党委政府(含领导小组)表彰,每项加1分。
3. 县级局年内某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全局工作产生重要影响,且在全省系统具有典型意义或作经验介绍的特色(亮点)工作,每项加2分。
第九条 下列情形,予以减分:
1.在县(市)区党委政府(含领导小组)组织的年度综合考核(绩效考核)或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优化环境测评)中列后2名,扣2分。
2. 文明单位称号被撤销,每个扣2分。
3. 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省纪委“八条禁令”,尚不足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每人(次)扣0.5分;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含任免机关主动查处和移交),每人(次)扣1分。
4. 单位受到地方党委政府或上级机关通报批评处理,每次扣2分。
5. 干部职工(含子女)到省(含省局)、进京非正常上访,每人(次)扣0.5分。
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被当地党委政府“一票否决”,每个扣2分。
7. 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经查证属实,每次扣2分。
8. 市局认定的其他减分事项,视情节扣分。
第十条 加减分事项根据以下原则认定:
1. 证据原则。加分事项由县级局提供正式授奖文件、证书或奖牌,向市局办公室申报;减分事项由市局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其中第1、5、6、7项由办公室负责,第2项由机关党委负责,第3、4项由监察室负责。
2. 不重复原则。同一事项受到多次表彰奖励或批评惩处的,按最高层级加减分一次。
3. 时效原则。只对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事项加减分。
4. 总量控制原则。加分不超过1 0分。
第四章 结果确定与运用
第十一条 绩效考评综合得分=日常考评得分×40%+实地
考评得分×30%+暗访督查得分×30%+加分一减分。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评估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县级
局对考评情况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评办申
请复核,考评办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
第十三条 考评结果按综合得分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和不合格单位3个等次,县(市)工商局和城区分局分开排名,评选优秀单位4个。
1. 优秀单位:按县(市)工商局和城区分局分组,考核综合得分前2名的单位。
2. 合格单位:综合得分600分(含600分)以上的单位。
3. 不合格单位:综合得分600分以下或者出现两项(含两项)以上“一票否决”事项的单位。
第十四条 “一票否决”事项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实施“一票否决”暂行办法》执行,有一项(含一项以上)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不得评选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 评为优秀单位的,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单位优岗提高到政策允许的最高比例;奖励5万元,并颁发奖牌。
第十六条 评为不合格等次单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含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其他班子成员评为称职(含称职)以下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务。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市局成立县(市)工商局、城区分局绩效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由市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奔汉任组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姚晓,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学明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科、财基科、市场科、监管科、人教科、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科)、监察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八条 市局绩效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小组会议,起草考核评估办法、实地考评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组织实施实地考评,协调实施日常考评和暗访督查,收集、整理加减分和“一票否决”事项,汇总考评得分以及协调、联络、反馈等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市局责任科室(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日常考评细则、实施评分;监察室负责制定作风纪律暗访督查评分办法、组织作风纪律督查,办公室负责综合制定实地考核细则、牵头组织实地考核;日常考评细则和暗访督查评分办法由考评办审定。
第二十三条 考评得分、加减分认定、等次评定及奖惩确定由考评办公室汇总,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市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度县(市)局和城区分局绩效考评实地考核细则
www.9365.com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印发
附件
2014年县(市)工商局、城区分局绩效考评实地考核细则
考评指标 |
分值 |
考评方法及计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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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场 监 管 |
300 |
1. 打击假冒伪劣、红盾护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保护商标专用权、整治烟草市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合同监管220分。抽查市场主体10户(其中食品经营户2户、农资经营户1户、烟草经营户1户),发现问题食品和农资,每品种扣3分;发现问题烟草制品和其他商品,每品种扣2分;发现农资经营户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每户扣2分;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每户扣1分,未亮照经营每户扣0.5分;发现商标侵权商品每种扣2分,发现驰名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每次扣2分;对省局通报的流通领域商品(含农资)抽查检测的问题商品,每少处理1件扣5分。查看案卷资料,红盾护农、合同监管、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未完成“一所一案”(县区局有几个工商所则需完成几起案件,不含县区局机关查办的案件)任务的,每个方面扣20分。 2.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40分,其中广告监管20分,抽查一个县级重要媒体,每发现1条严重违法广告扣2分、1条一般违法广告扣1分;案件查办20分,各县(市)区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均不少于6起,每少查办1起扣4分。 3. 打击传销40分,查看传销案件登记、处理资料,对接到举报传销案件不处理的每件次扣5分;对构成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的不及时移送每件次扣5分。 |
|
服 务 发 展 200 |
工商登记 制度改革 |
90 |
1. 责任落实20分,查看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对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研究部署的计5分,没有计0分;改革工作受到地方党政领导肯定或表彰的计5分,没有计0分;地方安排了经费的计10分,没有计0分。 2. 窗口工作30分,抽查县级局和一工商所,注册大厅没有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宣传内容每次扣5分;随机抽取市场主体10户,电话回访窗口服务满意度,每一例不满意扣3分。 3. 信息系统建设40分,抽查市场主体信息20户,发现登记数据项目不完整、不准确的每处扣5分;发现应依法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未公开的每例扣5分;公开的案件信息当事人有异议,经查证属实须修改或撤销公开的每例扣10分,公开假案的每例扣40分。 |
考评指标 |
分值 |
考评方法及计分标准 |
|
服 务 发 展 200 |
帮扶市场 主体发展 |
80 |
1. 马德里国际商标20分。其中走访出口企业开展商标注册指导10分,查看各县(市)区走访回执表,走访出口企业数为天元区20家,荷塘区5家,芦淞区5家,石峰区5家,株洲县5家,醴陵市25家,攸县2家,茶陵1家,炎陵1家,每少一家扣1分;完成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任务10分,天元区4件,醴陵市4件,荷塘区1件,芦淞区1件,石峰区1件,株洲县1件,每少一件扣1分。 2. 指导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20分。按市局2014年下达的地理标志商标培育情况表考核,每少一件扣1分。 3. 实施广告战略30分。其中工作部署5分,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对实施广告战略有部署安排计5分;指导广告业发展l5分,查看市州局走访回执表和有关资料,对广告企业开展了对口扶持指导每户计3分; 培育国家级、省级广告企业10分,当年新增加1户广告业上市公司或国家一级广告企业计10分,每增加1户国家二级广告企业(省一级)计5分,每增加l户国家三级广告企业(省二级)计2分。 4. 培育发展经纪人10分。查看有关文件资料,无经纪人组织领导机构扣2分,年初对培育发展监管经纪人工作无计划安排扣4分,未开展经纪入指导服务工作扣4分。 |
非公党建、团建、关工委工作 |
30 |
查看相关资料 1. 没有成立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团建和关工委领导机构扣2分;没有专人负责非公企业党建、团建和关工委工作的扣2分;没有安排办公场地的扣2分。 2. 没有完成非公党建、团建、关工委工作任务的每项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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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 |
100 |
1. 新《消法》培训20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参训人员100%,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2. 消费投诉办结率40分,查看12315和消委投诉,消费者投诉到期办结率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 3. 消费维权站建设20分,今年消费维权站设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4. 12315“五进”活动20分,随机抽查 “五进”场所5处,没有12315标识每起扣2分。 |
考评指标 |
分值 |
考评方法及计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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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法 行 政 150 |
法制工商 |
50 |
1. 法律学习培训20分,查看相关资料,领导干部集体学法2次,每少一次扣10分,每少一份学习笔记扣2分;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各5人,没有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每人扣2分,没有学习笔记每人次扣1分。 2. 落实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分,查看各项法治工商建设制度以及落实其他事项的资料,每缺1项制度或少落实1项工作,扣5分。 3. 规范性文件管理10分,没有落实定期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制度每件扣5分;没有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每件扣5分。 |
执法质量 |
100 |
抽查案卷、档案各10份,其中行政处罚案件5份、企业(个体户)登记档案3份、其他2份,差错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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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 管理 250 |
人事工作 |
50 |
1. 人事工作满意度20分,问卷抽查县级局机关干部20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每一例不满意扣1分。 2. 干部提拔任用30分,查看党组会议记录和新提拔干部考核任免材料,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2分。 |
党 风 廉政建设 |
50 |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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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50 |
1. 预算收入20分,年度预算收入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2. 规范管理30分,未按预算项目安排支出或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每笔扣2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和基层经费,每笔扣3分;资产添(处)置、基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不规范,每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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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 活 动 |
100 |
1. 活动开展30分。活动被当地党委评为不合格的扣30分,需延期开展的扣20分,活动开展过程中被当地党委点名批评的一次扣10分。 2. 窗口单位40分。没有针对窗口单位成立专门机构、划分责任领导、制定专人负责,每项扣5分;随机电话回访服务对象,对落实窗口单位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发现一起扣10分。 3. 整改落实30分。各类文件、会议、简报、领导小组精简20%,没有落实每个方面扣5分;“三公”经费超预算扣10分;没有规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每个方面扣10分;没有按照制度建设计划完善规章制度的扣10分。 |
责任编辑: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