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治医疗卫生和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1信息来源:株洲政府门户网站
各城区分局: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关于净化网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医疗卫生和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清理打击各类传播不良医疗信息的网站,市局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整治医疗卫生和药品信息服务网站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1月31日。
二、行动要求:各单位应根据辖区重点整治网站名单逐个排查并清理整顿,敦促违法网站限期整改,确保名单内网站无违法行为。
附件:1.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净化网络要求
2. 各单位辖区重点网站名单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2月3日
附件1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净化网络要求
项 目 |
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
测评方法 |
Ⅲ-58 净化网络 |
(3) 加强对本地医疗卫生和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清理打击各类传播不良医疗信息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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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说明本市有关部门在加强本地医疗卫生和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监管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并提供上一年度的相关工作材料(备注:须结合网络(媒体)调查结果判定是否达标)。网络调查:(3)由测评人员对照被测评地主管部门提供的互联网网址,随机输入10个网址进行考察。10个网站全部符合标准则为达标。(备注:须结合材料审核结果判定是否达标)。 |
附件2
各单位辖区重点网站名单
芦淞区名单(16)
荷塘区名单(19)
石峰区名单(8)
天元区名单(15)
责任编辑: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