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商标广告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4信息来源:株洲政府门户网站


 

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分局:

现将《2015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商标广告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420

 

 

 

 

 

2015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商标广告工作要点

 

一、商标工作

2015年商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省、市工商局部署,顺应体制调整和职能转变新形势、新要求,以促进使用和依法保护为重点,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监管执法,深化商标战略实施,紧扣株洲“5大千亿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商标战略实施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推动科学注册,促进商标使用和品牌发展

1. 指导企业及时、科学申请商标注册;加大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和运用,力争年内全市企业马德里国际商标新注册申请量达到10件以上,指导、支持出口企业使用自主商标品牌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高自主品牌出口商品比例。

2. 引导企业强化商标意识和品牌价值理念。继续加大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正确引导企业申报驰名商标,指导企业依法规范使用驰名商标;严格对著名商标申报企业的推荐和考查。指导企业加强商标运用,提升依托商标拓展市场做大做强品牌的能力。选择1—2家在国内同行业知名度高的品牌企业重点扶持,力争2015年我市新增1家中国品牌500企业

3. 挖掘地方特色产品资源,指导攸县茶油、茶陵生姜、茶陵白芷、炎陵白鹅、炎陵烟笋、炎陵奈李、白关白丝瓜等特色产品进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对已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要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联系、指导,要培育龙头企业来引领带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效应,提升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4. 建立健全商标侵权申诉举报和违法案件线索处理、案件查办管辖、交办督办、执法协作等工作制度,强化执法办案责任,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

5. 组织开展商标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商标印制市场,严厉查处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行为的案件;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区域中心市场侵犯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权益的行为,严厉查处食品、农资、建筑材料、汽车配件、车用燃油、网购商品等商品的商标侵权案件;查处一批商标侵权案件,确保两打工作取得实效。专项行动以案件立案、查案数为主要考核指标,我们将按量分配到各县(市)局、城区分局,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

6. 加强系统内上下、跨区域商标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执法联动,加强对商标执法办案的指导和重大典型案件的督办,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整治合力。

(三)加强基础工作,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

7建立健全全市商标数据库,不断完善驰名、著名商标、

马德里国际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资料,夯实指导各类商标发展基

础。

8加大商标战略实施的宣传培训力度。丰富株洲商标网的宣传内容,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加大与市级主流媒体的合作,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新商标法实施一周年,组织开展有效运用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主题宣传周活动,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和法治意识;组织开展驰名、著名商标运用专题调研和商标执法办案研讨,提高指导商标运用和品牌发展,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水平。

二、广告工作

2015年广告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省、市工商局部署,转变职能,强化监管,加强指导,深入推进广告战略实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监管,切实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1加强日常监测监管。依托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和省广告监测系统,加强对全市媒体的广告监测,及时掌握全市媒体广告发布及广告违法情况。定期发布严重违法广告通报和日常监管指引,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媒体监管力度,指导媒体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和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管好管住虚假违法广告发生源头。

2强化广告专项治理和执法办案。认真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电视购物、集资融资类、收藏品、招商加盟、涉农、互联网、手机媒体等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

1)认真清理并禁止非金融机构发布担保投资投资咨询等广告信息,各单位根据市局2013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广告监督管理权限的通知要求加强监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2)重点整治诱骗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等虚假宣传行为。今年各县(市)局、城区分局要对辖区以体验、讲座形式开展的推销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等产品经销商进行重点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宣传的行为。县(市)局、城区分局年内要办理至少1件以上此类违法广告案件。各单位主管副局长负责广告案件的追踪,以确保广告案件查处顺利完成。

3)按照国家总局及省局部署的网剑行动,集中开展网络广告专项整治。

4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打击案件的新闻曝光力度。通过努力,使全市虚假违法广告明显下降,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3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充分发挥市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加强联合督查,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4. 加强执法办案指导。建立和完善违法广告监测结果和举报线索受理、违法广告案件交办督办、重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件跟踪报告等制度,指导基层及典型复杂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地区案件的查办,加强重大案件的督办。

5. 开展广告行政约谈。发挥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的作用,对主流媒体发布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及时进行约谈,引导媒体加强自律,规范广告发布活动。

(二)加强指导,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6加大广告业发展指导。认真落实《湖南省关于实施广告战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支持广告业发展。重点扶持一批广告企业,市局确定5户广告企业为重点指导对象,基层局确定23户广告企业为重点指导对象;积极组织广告协会开展对内培训、对外交流合作工作。通过努力,力争全市广告经营额增长10%以上。

7促进公益广告发展。会同市委宣传部加强对全市公益广告的指导和管理;积极组织参加第22届中国广告节。

(三)夯实基础、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8开展新《广告法》的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新《广告法》宣传;举办全市广告监管骨干培训班和全市主要媒体、重点广告企业广告审查员培训班,推动新《广告法》的实施。

责任编辑: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