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6-20信息来源: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

  (一)在公文办理中落实“五公开”。机关各科室(单位)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局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订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办公

  各有关科室要在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单位应公开的具体内容,按照“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求,及时动态编制更新主动公开具体目录;要依法确定公开事项,科学、全面、系统、精确编制公开内容,推进工商监管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市局在“中国.株洲”政府网下的子网站是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制作、获取并保存上述政府信息的科室应在信息形成或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市局办公室每年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对本单位不予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但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办公室

  ()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进一步公开。进一步做好全人大代表建议和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机关各有关科室及直属单位)

  二、强化政策解读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市局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机关各有关科室、办公

  加强局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工商监管政策性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和预期引导;印发重要政策文件时,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政策解读方案或文稿与政策文件一同报批;文件发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机关各科室办公室

  三、积极回应关切

  (一)明确回应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事责任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市局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按照局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信息。(机关各科室办公室

  (二)做好研判处置。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重点围绕重大改革举措、工商监管改革和执法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在处置中,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机关各科室办公室

  ()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上级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针对性、时效性。(机关各科室、办公、信息中心)

  四、加强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要切实履行对中国.株洲政府网下的市工商局子站点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抽查,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办公、信息中心)  

  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及参与方式。紧紧围绕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商和市场监管方面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媒体沟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机关各有关科室

  (二)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调查、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12315热线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工商监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办公、机关各有关科室

  六、重点工作任务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局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局的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局更好规范履职。(企业注册局、政策法规办公室按分工负责)

  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科)

  (二)推动消费升级信息公开。定期发布12315指挥中心工作情况简析,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休闲旅游、体育健身、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参与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消保12315指挥中心、消费者协会、竞争执法商标广告

  (三)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及时做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企业注册局、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科)

  (四)积极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信息公开。按“五公开”要求,做好有关商标品牌发展、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商标行政执法、商标评审等政务公开工作。(商标广告科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和长效工作机制。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国.株洲”政府网下市工商局子站点政策解读、舆情处置、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办公、信息中心,机关各有关科室

  (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机关各科室及有关直属单位)

  (三)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机关各科室及有关直属单位)

  ()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7年度全市系统绩效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落实。(人事教育科、办公、机关各有关科室

责任编辑:市工商局